空预器着火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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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预器着火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2 原因
2.1 点火前或灭火后吹扫不充分。
2.2 启、停过程中或低负荷运行时炉膛温度低及时间过长,风、煤、油配比不当,过剩空气量太小及风速过低,使可燃物积沉在烟道内。
2.3 点火初期制粉系统启动过早,造成燃烧不完全,沉积在尾部烟道内。
2.4 燃烧调整不当,煤粉过粗或燃烧恶化,油枪雾化不良,尾部受热面积存油垢和粘附煤粉。
2.5 油枪燃烧不良或配风不当,使未燃尽的碳黑和油滴沉积在烟道受热面上。
2.6 燃烧器工作不正常,风煤比不当,炉膛负压大,炉底漏风,火焰中心上移造成可燃物进入烟道
2.7 空预器及烟道吹灰未按规定执行。
2.8 煤油混燃时间太长,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造成大量可燃物在烟道内燃烧。
1.2.9 空预器及烟道吹灰器故障或未按规定执行,可燃物未及时清楚。
1.3 处理
3.1 烟道内烟气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确认控制室内报警指示,应立即检查各尾部烟道受热面处进出口烟温和壁温变化,就地检查确定着火报警的真实性,判断着火的程度及烟温异常区域,立即调整燃烧和投入该区域的蒸汽吹灰,控制各金属壁温在规定值,汇报值长,降低机组负荷。
3.2 若空预器着火热点报警,立即将扇形板提升至最高位,投入空预器吹灰,降低机组负荷,若排烟温度不正常升到200℃且空气预热器电流增大并大幅度摆动时,则继续降低负荷,锅炉维持单侧运行,停止对应侧送、一次风机运行,隔离着火空气预热器。
3.3 采取措施无效,烟气温度仍剧烈上升,确认为二次燃烧时,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至250℃,手动MFT紧急停炉,此时不能通风。若空预器着火启动辅电机或气动马达运行,投入消防水系统进行灭火,待排烟温度下降至正常稳定后检查有无火星和积灰全面检查转子和密封损坏情况。
3.4 停炉后停送、引风机,空预器继续运行,关闭所有风烟挡板。
3.5 烟温继续升高,汽机投入高、低旁防止管壁超温烧损。
烟温降至正常后停止灭火、吹灰。缓慢打开人孔门确认无火源后启动引风机通风5-10分钟,对再燃烧部位的受热面进行检查,如燃烧后积灰严重,应设法清扫积灰或冲洗干净后,在启动之前应充分疏水,然后开启引送风机,对空预器进行通风干燥后确认各设备符合启动条件后方可重新点火启动。
在上述处理过程中,其它操作按热备用停炉处理,应维持正常水位和较高蒸汽参数。
检查设备确未损坏,可按热态开炉要求重新点火恢复正常。
若设备受到损坏,按正常停炉处理。
预防措施
监督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锅炉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后第一次投运时,应将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制造、施工、建设、生产等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风挡板,应能就地及远方电动操作且挡板能全开、关闭严密,盘车装置正常、可靠。
定期在锅炉点火前进行短时间启动冲洗水泵试验,以保证空气预热器冲洗水泵及其系统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具备随时投入条件,空预器投入前必须保证消防系统正常备用。
1.4.5 空预器第一次投运前,应将内部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6 空预器停转和火灾报警装置必须可靠投入;当热电偶检测到温度超过420℃或温升速度超过100℃/分时,热点装置报警。
每次空预器启动前均要进行空预器主辅电机联锁试验,气动马达及手动盘车投入试验,保证可靠备用。
1.4.8 空预器投入前必须保证空预器吹灰系统正常备用。
1.4.9 燃油母管泄漏试验合格后,方可允许锅炉点火。燃油母管泄漏试验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在缺陷未消除前禁止锅炉点火。
点火初期投油枪时,应从就地及火焰监视电视观察油枪着火情况,发现油枪未着火但火检信号存在时,应立刻手动停止该油枪,联系检修人员查明原因,禁止在未查明原因之前重复点火。
11 油枪雾化不好时应立即停用,及时联系检修清理油枪。运行人员应根据油枪着火情况及时调整送风量,保证燃油燃烧充分。
12 低负荷投入磨煤机时,应将所选磨煤机相邻层油枪全部投入。在磨煤机出粉后应保证油枪有足够的能量点燃煤粉。当磨煤机已有三台运行且燃烧稳定后,方可停止助燃油枪。
13 在有油枪投入时,预热器保持连续吹灰,油枪停止后定期吹灰。炉负荷低30%额定负荷时应用辅汽连续吹灰,锅炉负荷大于30%额定负荷时用本体汽源吹灰,70%额定负荷以上至少每8h吹灰一次,当空气预热器烟气侧压差增加或低负荷煤、油混烧时14 加强对锅炉尾部烟道温度的监视,特别是在锅炉点火初期、长时间低负荷运行、煤油混烧期间的监视,并加强燃烧的调整,尽量减少油煤混烧时间,精心调整制粉系统和燃烧运行工况,合理控制煤粉细度。
15 空气预热器停转或着火时报警后,立即到就地检查,预热器确停转时立即关闭预热器进出口烟风档板,将其隔绝,降负荷运行,并加强对预热器出口风烟温度的监视,投入盘车装置。若挡板隔绝不严或转子盘不动,应立即停炉。为确保空气预热器一旦着火能立即采取措施,必须确保消防系统及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有着火趋势时立即投入消防清洗水。
16 加强燃烧调整,保证合格的煤粉细度,确保燃烧完全。
17 加强监视烟、风温度,尤其在停炉后或空预器故障停转的情况下,更应密切监视空预器烟风温度的变化。
18 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煤油混烧,防止未完全燃烧的油和煤粉沉积在尾部受热面或烟道上;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中层和下层传热元件;若发现有垢时要碱洗。
19 正常停炉前应对空预器进行彻底吹灰一次。
2.1 点火前或灭火后吹扫不充分。
2.2 启、停过程中或低负荷运行时炉膛温度低及时间过长,风、煤、油配比不当,过剩空气量太小及风速过低,使可燃物积沉在烟道内。
2.3 点火初期制粉系统启动过早,造成燃烧不完全,沉积在尾部烟道内。
2.4 燃烧调整不当,煤粉过粗或燃烧恶化,油枪雾化不良,尾部受热面积存油垢和粘附煤粉。
2.5 油枪燃烧不良或配风不当,使未燃尽的碳黑和油滴沉积在烟道受热面上。
2.6 燃烧器工作不正常,风煤比不当,炉膛负压大,炉底漏风,火焰中心上移造成可燃物进入烟道
2.7 空预器及烟道吹灰未按规定执行。
2.8 煤油混燃时间太长,炉膛温度低,燃烧不完全,造成大量可燃物在烟道内燃烧。
1.2.9 空预器及烟道吹灰器故障或未按规定执行,可燃物未及时清楚。
1.3 处理
3.1 烟道内烟气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确认控制室内报警指示,应立即检查各尾部烟道受热面处进出口烟温和壁温变化,就地检查确定着火报警的真实性,判断着火的程度及烟温异常区域,立即调整燃烧和投入该区域的蒸汽吹灰,控制各金属壁温在规定值,汇报值长,降低机组负荷。
3.2 若空预器着火热点报警,立即将扇形板提升至最高位,投入空预器吹灰,降低机组负荷,若排烟温度不正常升到200℃且空气预热器电流增大并大幅度摆动时,则继续降低负荷,锅炉维持单侧运行,停止对应侧送、一次风机运行,隔离着火空气预热器。
3.3 采取措施无效,烟气温度仍剧烈上升,确认为二次燃烧时,排烟温度不正常升高至250℃,手动MFT紧急停炉,此时不能通风。若空预器着火启动辅电机或气动马达运行,投入消防水系统进行灭火,待排烟温度下降至正常稳定后检查有无火星和积灰全面检查转子和密封损坏情况。
3.4 停炉后停送、引风机,空预器继续运行,关闭所有风烟挡板。
3.5 烟温继续升高,汽机投入高、低旁防止管壁超温烧损。
烟温降至正常后停止灭火、吹灰。缓慢打开人孔门确认无火源后启动引风机通风5-10分钟,对再燃烧部位的受热面进行检查,如燃烧后积灰严重,应设法清扫积灰或冲洗干净后,在启动之前应充分疏水,然后开启引送风机,对空预器进行通风干燥后确认各设备符合启动条件后方可重新点火启动。
在上述处理过程中,其它操作按热备用停炉处理,应维持正常水位和较高蒸汽参数。
检查设备确未损坏,可按热态开炉要求重新点火恢复正常。
若设备受到损坏,按正常停炉处理。
预防措施
监督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
锅炉空气预热器在安装后第一次投运时,应将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制造、施工、建设、生产等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空气预热器进出口烟/风挡板,应能就地及远方电动操作且挡板能全开、关闭严密,盘车装置正常、可靠。
定期在锅炉点火前进行短时间启动冲洗水泵试验,以保证空气预热器冲洗水泵及其系统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具备随时投入条件,空预器投入前必须保证消防系统正常备用。
1.4.5 空预器第一次投运前,应将内部杂物彻底清理干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6 空预器停转和火灾报警装置必须可靠投入;当热电偶检测到温度超过420℃或温升速度超过100℃/分时,热点装置报警。
每次空预器启动前均要进行空预器主辅电机联锁试验,气动马达及手动盘车投入试验,保证可靠备用。
1.4.8 空预器投入前必须保证空预器吹灰系统正常备用。
1.4.9 燃油母管泄漏试验合格后,方可允许锅炉点火。燃油母管泄漏试验不合格,应查明原因,在缺陷未消除前禁止锅炉点火。
点火初期投油枪时,应从就地及火焰监视电视观察油枪着火情况,发现油枪未着火但火检信号存在时,应立刻手动停止该油枪,联系检修人员查明原因,禁止在未查明原因之前重复点火。
11 油枪雾化不好时应立即停用,及时联系检修清理油枪。运行人员应根据油枪着火情况及时调整送风量,保证燃油燃烧充分。
12 低负荷投入磨煤机时,应将所选磨煤机相邻层油枪全部投入。在磨煤机出粉后应保证油枪有足够的能量点燃煤粉。当磨煤机已有三台运行且燃烧稳定后,方可停止助燃油枪。
13 在有油枪投入时,预热器保持连续吹灰,油枪停止后定期吹灰。炉负荷低30%额定负荷时应用辅汽连续吹灰,锅炉负荷大于30%额定负荷时用本体汽源吹灰,70%额定负荷以上至少每8h吹灰一次,当空气预热器烟气侧压差增加或低负荷煤、油混烧时14 加强对锅炉尾部烟道温度的监视,特别是在锅炉点火初期、长时间低负荷运行、煤油混烧期间的监视,并加强燃烧的调整,尽量减少油煤混烧时间,精心调整制粉系统和燃烧运行工况,合理控制煤粉细度。
15 空气预热器停转或着火时报警后,立即到就地检查,预热器确停转时立即关闭预热器进出口烟风档板,将其隔绝,降负荷运行,并加强对预热器出口风烟温度的监视,投入盘车装置。若挡板隔绝不严或转子盘不动,应立即停炉。为确保空气预热器一旦着火能立即采取措施,必须确保消防系统及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有着火趋势时立即投入消防清洗水。
16 加强燃烧调整,保证合格的煤粉细度,确保燃烧完全。
17 加强监视烟、风温度,尤其在停炉后或空预器故障停转的情况下,更应密切监视空预器烟风温度的变化。
18 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煤油混烧,防止未完全燃烧的油和煤粉沉积在尾部受热面或烟道上;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对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中层和下层传热元件;若发现有垢时要碱洗。
19 正常停炉前应对空预器进行彻底吹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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